2020年春节将至,为了企业和员工共同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、平安的新春佳节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:2020年1月19日—2月3日(农历腊月25);
收假时间:2月3日(正月初十);
由于放假时间较长,请各业务部门提前与客户做好生产交期沟通、确保交期。
最后,og东方厅全体同仁预祝大家新春大吉,万事如意,新春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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